江西宜春砍人案受害者结果(宜春砍人案件)
1100
2023-07-11
近日,萍乡中院审结一起故意杀人案,以被告人刘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被告人刘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金经济损失227203.56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金的其他诉讼请求。
2018年5月,刘某与被害人金某通过社交平台认识,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在交往过程中,刘某与金某发生争吵,产生感情矛盾。金决定与刘分手,并将刘从社交平台和微信上拉黑。2019年1月4日,刘某从宜春市来到萍乡找金某。金某带朋友兰某来见刘某,称兰某是其男朋友,要求与刘某分手。刘不同意,提出第二天到金某经营的美容店与金某见面。
2019年1月5日15时许,刘持西瓜刀和一瓶水胺硫磷(农药)来到美容店。当天晚上,美容店内只剩下刘某和金某两人后,两人开始交谈。刘试图挽回与金的感情,但金拒绝了。刘掏出西瓜刀,朝金的头、颈、背、肩、手砍去。金流血倒地后说:“别杀我,我还有父母要养。”刘停止砍杀,离开现场。金从地上爬起来去隔壁宠物店,被发现了。在其他人拨打110和120后,金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金某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
案发当晚,刘返回宜春市,入住宜春市某宾馆。刘在服用水胺硫磷(农药)后,于2019年1月6日2时11分拨打宜春110报警台称:“我在萍乡一家美容店用水果刀将我女朋友杀死。我杀人后打车回宜春,现在已经在某宾馆喝农药了。”随即,宜春警方赶到酒店,将已经昏迷的刘某送往医院救治。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赶到医院将刘控制。
萍乡中院认为,被告人刘因感情问题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后,故意持刀杀害被害人,致被害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害人金某倒地求饶后,被告人刘某停止砍杀,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应予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他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犯罪事实和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2.江西宜春砍人受害者是谁?江西吉安砍人事件致11人受伤来源:新京报。
一名男子在吉安八中门口持刀捅伤数名学生,被周围群众当场制服。
新京报快讯2月21日7时许,江西吉安八中附近发生砍人事件。一名男子持菜刀砍伤包括学生和辅警在内的11人,随后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2月22日,吉安八中一名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没有学生受重伤,学生的伤情并不严重。
吉安公安21日上午10时51分发布的通报显示,当天上午在吉州区韶山西路路段,一名男子持刀伤人,随后该男子被执勤民警和现场群众迅速控制,包括辅警和学生在内的11名伤者。分别被送往医院救治,目前无生命危险。经初步调查,肇事者郭开斌,男,33岁,经家人介绍有精神治疗史。
一家早餐店老板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告诉记者,事发时正值学生上学高峰期,吉安八中不少学生仍在他们店里吃早餐。据目击者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当天下着雨,一名身穿蓝色内衣的男子被三人制服在地。
回顾
分享完一顿饭牛皮的内容,记住关键词:江西宜春砍人案件的受害者是谁?江西宜春砍人案件受害人,江西宜春,当街砍人,宜春用刀砍人,江西宜春用刀砍人18年。关于[江西宜春砍人谁是案件的受害者],今天就分享给大家。如果对你有帮助,别忘了关注这个网站。
内容导航:1。江西宜春砍人受害者是谁:伊春一男子因爱生恨,持刀杀死女友,但服农药自杀未果。2.江西宜春砍人受害者是谁?宜春一男子因爱生恨,持刀杀死女友,但服农药自杀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