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管理电话号码(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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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4
在挂牌仪式上,郑州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为了执法管理有法可依,将出台《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办法》,规范城市综合执法工作。
【亮点1】
明确的执法范围
在《征求意见稿》中,城市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城市管理相关的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处罚权。
例如,在城乡规划领域,市级对城市国有土地上(已建成住宅区除外)违反城市规划管理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区级对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违反已建成住宅区规划管理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亮点2】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根据《征求意见稿》,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进行调查、检查或者核实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穿着统一的制服和佩戴统一的执法标志,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
《征求意见稿》要求,城市综合执法应当使用统一执法文书,除当场制发外不得使用手写文书,推行电子执法文书。
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员可以承担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宣传教育、日常巡查、信息采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亮点2】
占用道路将扣留经营物品。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城管经常遇到执法措施是否合法合规的困境,进而引发城管与执法对象之间的矛盾。《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专项执法措施”,让城管知道哪些措施是“可行的”。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因查处违法建设、擅自改变室内房屋结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非法回收、贩卖毒品等特殊需要,城市综合执法人员可以进入当事人房间进行现场取证并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占用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经多次劝导拒不改正的,城市综合执法人员可以扣留其使用的工具和经营销售的商品。
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悬挂、张贴、涂写、散发宣传品,经责令改正后仍拒不改正的,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可以通过宣传品中的通讯号码对当事人实施语音提示,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
【亮点4】
不得下达罚款没收任务。
《征求意见稿》规定,行政相对人应当配合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不得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阻碍执法人员进入有关场所调查取证、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不得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隐匿、篡改、毁灭证据;不得隐藏、转移、变卖、毁损依法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得擅自拆封或者使用依法查封的场所和设施。
同时,市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物品,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于违法物品的,应当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不得设定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任务和目标。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应当按照规定足额缴纳。
【亮点5】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征求意见稿》还表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加快城市综合执法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曝光违法单位或个人,并将其不良记录纳入征信系统,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有效惩戒失信行为。
【征集】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高立法质量,《征求意见稿》将广泛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于2017年12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市政府法制办反馈。
传真:
0371-67446680
电子邮件:
来源:大河报
10月16日,四川崇州一小区内,一只大型犬咬伤一名2岁女童。目前,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调查,并依法对黑色罗威纳犬的主人进行刑事拘留。
此事也引发了关于文明养犬的广泛讨论。有市民反映小区业主遛狗不拴绳的问题,呼吁“文明养犬”。
多个社区发布“文明养犬”提醒
10月18日,郑州远大理想城小区一业主反映,小区内多名业主遛狗不拴绳。“我真诚地希望每个人都以文明的方式养狗和遛狗。成都2岁女童被狗咬伤事件再次提醒我们,狗要拴绳”。
从其发布的主人群截图中可以看到,一只没有牵狗绳的白色小狗被发到群里寻找主人。
如何规范管理小区内的不文明遛狗行为?顶端新闻记者从远大理想城小区物业办公室了解到,“物业工作人员会在园区张贴提示,微信朋友圈也会推送相关信息。同时,在园区内发现不文明遛狗行为时,工作人员会及时提醒和制止,不配合的业主也会配合社区执法部门进行整改。”
同时,家住国泰花园小区的刘女士告诉顶端新闻记者,小区里遛狗不牵绳的情况非常普遍。“周一,物业提醒大家文明养犬。如果发现有人遛狗不牵绳,主人可以给物业经理打电话,物业经理会上门提醒。此外,有人在小区遛狗不牵绳时,保安也会上去劝导。”
不过,刘女士也提到,由于物业没有执法权,有时效果一般。“对此,建议政府加大处罚力度,物业或业主可拍照留存证据。如果对方劝阻后仍不改正,可以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除上述小区外,康宁南阳小区业主彭女士也向顶端新闻记者证实,自成都事件发生后,10月17日,物业在业主群中发出文明养犬提醒。
养狗人更讨厌不文明的养狗行为。
中原区的陈先生也支持规范养犬,但他也承认,在管理和养犬人的意识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我们社区,大型犬没问题,小型犬也没问题。如果你走路,你几乎不会抓住绳子。在他们看来,我的狗这么小,很安全,不被拴不是什么大问题,也很难管理财产。物业之前也宣传过文明养犬,但目前没有进一步行动。”
顶端新闻记者了解到,陈先生家里也养了一只狗。作为一名养狗人士,他表示,对于一名规范养狗的市民来说,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更令人反感。“可以说他们败坏了整个养狗群体的形象。作为养狗的人,我们当然希望每个人都能对狗宽容一些,但因为一些不守规矩的人会导致人们更高程度的警惕和厌恶。像成都这样的恶性事件发生得越多,越容易引起大家的反感。”
“狗的不文明行为归根结底是狗主人的不文明行为。我们遵守正规养犬的系列规定,也希望养犬群体在规范管理的过程中能够得到更好的规范和完善。”陈先生上诉。
郑州城管严查未拴绳养犬。
此外,自10月17日起,郑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始严查未拴绳的犬只,未拴绳的犬只直接被带走!确保市民的安全。
郑州规定每周至少开展两次联合执法。携带犬只出户不拴绳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未及时清理粪便的,处以50以上200以下罚款;禁止饲养的犬只将被责令整改,并处以5000至10000元的罚款。如果他们拒绝整改,这些狗将被没收。
郑州市文明养犬投诉举报电话
市养犬办文明养犬投诉举报电话:86590601中原区文明养犬投诉举报电话:67711313金水区文明养犬投诉举报电话:17737503278二七区文明养犬投诉举报电话:68987521管城区文明养犬投诉举报电话:66213641惠济区文明养犬投诉举报电话:63639658高新区文明养犬投诉举报电话:677721
来源:顶端新闻、郑州日报
2.郑州市市政管执法局、郑州市城管执法支队执法动态河南商报记者崔雯11月15日,郑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郑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个人和有关单位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12月15日前反馈至郑州市政府法制办。下面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郑州市城管执法支队的执法动态。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边肖吧!
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执法动态
河南商报记者崔雯
11月15日,郑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布《郑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个人和有关单位可于12月15日前向市政府法制办反馈意见。
【改革】
城市管理将有法可依。
今年9月9日,郑州市召开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印发《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勾勒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路线图,明确了改革时间表。
9月27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正式挂牌,这是郑州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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