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应该怎么维权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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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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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投诉:与普通商品一样,消费者在网购商品发生消费纠纷时,也可以向省市消协投诉。维权热线是12315。鉴于网购存在的风险,提醒消费者尽量索取购物凭证或保存交易协议等相关证据(包括电子版)。网购的实际经销商多为外企,收货时要注意查看票据公章。如对所购商品有争议,应按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相关部门投诉。
资料来源: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消费者应该怎消费者维权十大秘籍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接受消费者赔偿请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接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经营者要求赔偿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损失;追加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但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不会误导消费者的缺陷。所以除了商家承诺,十倍赔偿只能适用于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维权案件。并且在司法实践中,并不是所有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或者过期食品都会支持十倍赔偿。食品经营者承担十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有两个构成要件。一种是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第二,消费者只有在明知其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且经营者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故意和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能要求惩罚性赔偿。
消费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假一赔三”,以便维权时选择最合适的方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要求增加赔偿消费者受到的损失,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额外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对现有案例的梳理发现,“假一赔三”的案例主要集中在涉及虚假宣传的假货或产品上,而法院主要是调查购买者是否为真实消费者,是否存在欺诈行为以及消费者是否遭受了实际损失,最终确认是否支持消费者的三倍赔偿诉讼请求。
产品造成的伤害谁来负责【案例】李从超市买了一袋散装月饼。进食后,李出现不适症状,腹痛伴上吐下泻,立即到医院就诊。事后查明,李吃的月饼是霉变食品。经法院调解,超市赔偿凯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000元。【要点】销售不合格食品造成的损害需要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人生活辅助器具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超市卖的月饼已经发霉,明显属于不合格食品。李某有权要求销售者赔偿因误食发霉月饼造成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合理损失。
买房定金“不退”怎么办?买卖商品房等消费行为时,购房者一般会提前签订认购协议,并支付定金。司法实践中,如果购房者不愿意继续购买,此时的定金一般不予退还,除非出卖人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购房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行为。根据江苏法院(2016)参考7号案,关于是否构成欺诈,如果存在销售时未告知的信息,则不属于欺诈,但“应调查买受人是否因房地产开发商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的相关行为而作出了错误理解,并基于错误理解作出了不真实的陈述。买受人未因房地产开发商的相关行政违法行为而对合同内容产生误解,未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购房合同的,其主张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质量缺陷的产品如何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的义务。
即使购买的产品已经使用过或者过了退货期限,或者购买的产品是特价产品,消费者也不一定非要要求商家通过接受维修来处理。因为消费者购买的产品既然是新产品,即使是特价产品,也仍然对购买的产品有合理的预期,有权更换或者修理。如果通过维修难以满足消费者的心理预期,其要求退货属于合理要求,应予支持。以上情况是普遍现象,尤其是耐用品,如家具、家电等。因此,如果消费者在购买上述产品时遇到质量问题,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要负刑事责任吗?近年来,对于情节严重的食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不仅面临民事赔偿责任,还涉嫌刑事犯罪,即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销售有毒产品、有害食品等将受到处罚。例如,在“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诉刘某梅等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3·15”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在制作湿米粉过程中,为保持制作的湿米粉新鲜、防腐,犯罪嫌疑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明矾浸泡湿米粉,卖给了遵义市红花岗区和汇川区的经销商。最终,三名被告人分别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罚金。也建议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规范经营,否则将面临刑事处罚。
一个经典案例:江某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溧阳营业部的一份服务合同纠纷案,其中江某购买的价值2万余元的货物在邮寄过程中丢失,而邮政则主张根据与江某签订的服务协议,其只需支付6倍的快递费,即24×6=144元,因为根据与江某签订的服务协议:“不。赔偿标准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请按照交付货物的实际价值选择等值的保价服务,同时退还已收取的基本费用。”本案中,姜没有保价,一般消费者在邮寄快递时不会选择保价服务,因为选择保价服务会产生额外费用。最终,法院判决服务协议中关于邮件损失赔偿限额的条款为格式条款。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邮政法》的规定,应当重点审查其无止境的说明义务,该条款是否无效,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最终判决邮政承担该商品的原价赔偿责任。因此,消费者在遇到此类纠纷时,不一定能获得与商品等值的赔偿,而应积极保留购买的相关证据和快递物流信息,积极维权。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显然不仅是消费者的负担,也是法院大量的司法案例。为了更有效、更便捷地获得赔偿,建议消费者在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后,及时与商家沟通。如果无法达成一致,也可以拨打消费者热线“12315”或315官网进行投诉;另外,鉴于网购的特殊性,也可以请平台客服介入调解,促使事情尽快得到处理。如果穷尽以上方案仍无法达成一致,还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职业打假」有风险吗?随着网络的发展,消费的便利性大大提高,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实现一键购物。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以及司法实践对消费者维权的支持,催生了“职业打假人”的出现。“职业打假人”对于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改变我国消费市场格局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超出普通消费者消费习惯的购买行为或者不仅仅是为了生活消费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的判断存在不同的倾向。如经典案例“李与北京同堂便民超市有限公司通州次渠店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将其认定为“职业打假人”,对购买产品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涉案产品与过期产品无法对应,驳回了消费者李的全部诉讼请求。
你在日常消费中买过劣质产品吗?有没有被侵权或者被骗过?你遇到过「潜规则」和「行业黑幕」吗?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对不良商家说“不”?
今天是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了解一下消费维权吧!
线下实体店的消费者如何维权?
1.与商家沟通:如果消费者购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2.拨打12315投诉: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后问题无法解决,可以拨打12315投诉。
3.登录315投诉官网举报情况。
4.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消费者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或质检部门反映问题。
5.通过拨打315党热线维护权益。
网店消费者如何维权?
一个
网站投诉:各大购物网站都有自己的客服部门,处理各种交易纠纷。消费者可以向网站提供所购商品的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信息,进行投诉或举报。如果涉及犯罪嫌疑人,各大购物网站也会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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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举报:遇到网购诈骗,为防止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受骗消费者应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请求公安部门查封诈骗网站和诈骗者的手机、银行账户。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公安局的网监办公室举报或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