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台账本(什么叫销售台账)

开心常识网 1091 2023-12-07 04:10:42

8.销售者应当根据产品的生产批次,向供应商索取符合法定要求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应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销售。

9、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工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停止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副本销售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10.《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食品经营者购买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

1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12、食品进货检验记录应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13、实行统一配送管理模式的食品企业,可由企业总部统一检查供应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14.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的;(二)未建立并遵守检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三)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的;(四)未按规定要求储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的;(五)采购时未查验许可证及相关证件的;(六)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七)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进口食品的工作。

15.在工商之家的网站上查看答案详情。

各位朋友大家好,常识网编辑在此为各位朋友解答以上问题。很多人不知道销售台账怎么写,怎么做。现在我们下去吧!

1.国务院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建立粮食收购台账,但没有罚则。

2.《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一般食品经营者的义务是进货查验(包括个体户),只有食品经营企业要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即进货台账)。

3.《食品安全法》第87条有对未履行前述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的处罚。

4.参考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供货者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标识,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

5.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

6.在集中交易场所销售自产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参照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的规定,履行建立产品销售台账的义务。

7.采购台账和销售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牛皮克拉斯的大致内容分享到此结束,希望对家长有所帮助。

上一篇:四川成人自考成绩查询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成人自考报名)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