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用英语怎么说(破的用英语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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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8
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创业者考虑引入投资加快企业布局,或者考虑在一定的资本积累后,将自己转型为投资人,寻找优秀的项目,获得多元化的投资收益。无论如何,“优先股”已经成为投资和被投资圈子里的常用词,而且近年来热度不减。
什么是“优先股”?根据《公司法》规定,是指除一般种类的股份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股份。其股东在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方面优先于普通股东,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的权利受到限制。
简单来说,持有“优先股”的股东可以拥有比普通股东更优先的利益分配权。优先股以其“旱涝保收”的特性广受投资者喜爱!
先说小米。
小米成立至今,多轮融资主要通过优先股完成。
小米在港交所上市时,根据招股书,其2017年毛利为152亿元,营业利润为122亿元。状况良好,但全年亏损439亿元,亏损多为可转换及可赎回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当然,这并不是实际的经营亏损,而是优先股在会计上可以归类为“负债”或“权益”。小米将这些优先股归为“负债”。优先股带来的这种损失不会永远持续下去。只要小米的经营状况不发生严重逆转,被归类为“负债”的优先股的公允价值会随着赎回的实施而减少。在小米的利润表中,优先股拿回来的部分自然会逐年减少,逐渐成为历史。
对于小米的投资者来说:
具有“可转换”和“可赎回”双重属性的优先股,可以在小米经营不善时由小米公司以固定利率赎回,或者在小米经营良好时转换为普通股获得股价升值的红利。可以说是进退自如!
比如看优点
小明旗下的公司小明科技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想为一个新项目募集资金,经朋友介绍到了王晓资本。小王资本也在尝试投资该项目,两家公司一拍即合。
签署了这样一份协议:
“王晓资本”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小明科技”20%的股权。协议中约定只持有普通股,不签订对赌协议,因此“小明科技”股权变更如下:
小明持股60%,王晓资本持股20%,另外20%股份作为员工激励,由小明在股权池中持有。投资后,小鸣科技估值500万人民币。
一年后,“小明科技”经营困难。同行业的一家科技公司看中了“小明科技”,开始和小明谈收购。最后,小明决定以400万人民币的价格转让“小明科技”。
结果是:
收购完成,小明拿着240万(400万x60%股份)高高兴兴的走了,而小王资本想走却只拿到了80万(400万x20%股份)。这次投资两年多,小王资本净亏损20万,还不算这个过程中投入的人力物力等成本!
问题是:
小王资本只持有公司普通股。作为小股东,他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没有发言权,也不对小明的经营行为进行限制。如此一来,面对亏损,小王资本处于被动地位。
如果采用优先股:
王晓资本在投资时采用优先股,或者在小明科技公司章程中加入行权(“行权”或“套现”),或者签订合同条款和绝对多数条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留投资收益,约束小明通过创造价值获得收益,而不是简单套现。
优先股具有“优先清偿”的特点,是指优先清偿权较高,甚至是双重优先。
1.在这个例子中,如果王晓资本持有优先股,它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小明收回100万元的初始投资。当小明科技的收购价格为400万元时,如果王晓资本签署了股份分配和可赎回优先股,小明科技将在收购发生时首先赎回王晓资本持有的价值100万元(以清算权的倍数加倍)的优先股。
2.剩下的最高300万将按照小明科技的股东比例进行分配,即王晓资本也可以获得最高60万(300万*20%的股份),既保住了本金又有可观的收益。
不同类型的优先股对初创企业的投资大部分是以优先股的形式,目的是维护投资人对初创企业的影响力和收益权。
私募机构优先股一般有三种:可转换优先股、可赎回优先股和参与优先股分配:
可转换:是指股东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将优先股转换为发行公司的普通股或公司债券;
可赎回:优先股发行公司可以以一定的价格从股东手中赎回优先股;
参与:是指股东不仅可以按规定获得固定的分红,而且有权与普通股东一起参与公司的利润分配。
然而,在实践中,这三种类型的优先股之间没有明显的关系。可转换优先股不一定不可赎回,可赎回优先股也可以参与分配。
在中国大陆,经过对优先股的漫长等待,2013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在中国也有操作机会。在世界上较为成熟的资本市场,优先股已经是一种常规工具。例如在新加坡,普通的私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根据具体需要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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