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司机醉驾撞死孩子,40天仍未被拘留 宝马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

开心常识网 1438 2023-07-07 14:00:06

7月7日上午,官网,娄星区人民法院发布该案一审判决书,判处被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2年9月2日,被告人肖某某酒后驾驶与被害人谢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谢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因谢某的内裤卡在肖某某驾驶的汽车左前角,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2100余米。随后,肖某某被执勤交警拦下。经鉴定,肖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24.51mg/100ml,谢某伤情为重伤二级。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肖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出庭参加了宣判。部分NPC人大代表、CPPCC委员、当事人近亲属和社会各界人士旁听了旁听。

对于这个判决,谢的家人并不满意。“法医鉴定我妹妹重伤二级,对方酒后驾车,肇事逃逸,我们认为是故意杀人。这一次,我们被判了这样的罪,判了这么轻的刑。我们肯定不收,然后再商量怎么办。”谢的弟弟说。

据他介绍,目前谢还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我妹妹不知道要多久才能恢复,也不知道要花多少钱。我们肯定不会接受。我们必须等待法律依据和如何赔偿。”谢某的弟弟说,目前谢某在医院治疗已经花了96万多元,每天的花费在1000元左右。

文章来源:海报新闻

海报记者文在报道。

7月7日,“湘宝马司机醉驾车撞人并拖拽”一案一审宣判,肇事司机肖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对此,被拖女子家属表示量刑过轻,不满意。

2022年9月2日23时52分,肖某某(女,28岁)在娄底市娄星区醉酒驾驶汽车时,与前方谢某(女,36岁)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谢某内裤卡在车左前角。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走,后被执勤交警拦下。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023年4月11日,该案在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由于案情复杂,法院决定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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